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3月25-29日,自治区农牧业厅种子市场监督检查组一行对巴彦淖尔市种子市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检查了巴彦淖尔市辖区内的五个旗县区三个乡镇的100户经营门店,重点检查门店的经营档案、购销合同(委托书)、种子进销凭证、种子标签、侵权套牌、未审先推等内容,同时对玉米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查,确保今年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在市场检查中,自治区农牧业厅种子市场监督检查组为种子经营户和购种农民发放新修订的《种子法》及《致全区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现场解答了种子经营户提出的向日葵该如何经营等具体问题。向广大农牧民朋友介绍了关于购种注意的事项,及维权途径。
通过市场检查和《种子法》宣传,提高种子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避免假劣种子的坑农害农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