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种站业发[2015]2号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
储备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有关盟市种子管理站、承储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我站将于2015年1月15日起,派出检查组对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承担储备项目的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检查2014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二)储备制度。承储企业储备管理措施,包括对储备种子是否实行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专案归档等。
(三)储备任务。承储企业2015年储备任务落实情况,即实际储备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状况与任务是否符合。
(四)资金管理。承储企业2014年国家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承储企业落实2015年储备任务资金来源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查阅档案资料。查阅承储企业生产经营资质、财务账簿、种子储备出入库记录等。
(二)现场检查。包括查看仓储现场,检查储备种子的品种、数量与质量等。
(三)召开座谈会。召开承储企业座谈会,了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工作建议。
三、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拖延、隐瞒、文件资料不真实的承储企业,将取消其今后承担项目的资格。
(二)相关盟市种子管理站要对承担玉米、杂粮杂豆储备任务的企业进行种子质量监管,抽取种子样品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于2015年5月1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