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种协函字[2016]06号
关于2016年中国种子行业
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种子协会(管理站、局)、各相关会员企业:
根据《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在开始2016年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中国种子协会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为主的会员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申报。
(一)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生产或经营3年以上,有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三)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严重处罚。董事长、总经理近3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以前企业整理编写申报书(申报书见附件),6月20日为省级信用评价初审小组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
6月底以前各省级初审小组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及其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要求的电子版)报送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三、有关说明
1、2013年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没有升级要求且前两年复查合格,维持原信用等级,参加今年复查即可。
2、联合开展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省级协会或种子管理局(站),省级评价在A级(含)以下的企业,在6月底前仅需将申报书的财务部分寄中国种子协会。
联系地址:100125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联系人:田明军电话:010-59194859
附件:1.中国种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申报书
二Ο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键词:信用评价 申报 通知
抄送: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全国农技推广中心 |
中国种子协会秘书处 2016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