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种站业发〔2018〕81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盟市种子管理站:
日前,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下一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调度,科学测算。各站要结合前期行业基础信息及供需统计工作,进一步认真统计、审核、上报辖区内玉米、小麦、水稻(杂交、常规)的准确制种面积,并按照种子、化肥、农药、灌溉、花期管理、农机作业、地膜等项目,详细测算玉米、小麦、水稻制种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
二、充分调研,合理论证。各站要针对辖区制种生产实际,提出相应涵盖玉米、小麦、水稻制种的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等的保险责任。并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 保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内容,初步提出国家、自治区、盟市财政,制种生产经营组织(农户)保费的补贴、交纳比例建议,并说明原因。
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是一项促进我国制种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稳定主要粮食作物种子供给,保护制种农民收益,降低制种企业成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孙振云厅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为了积极争取财政补贴,确保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民享受补贴政策,各盟市种子管理站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辖区相关数据调度、审核、统计、分析、上报工作,不得漏报错报。并形成专题报告,于2018年9月5日前报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种业发展科,联系人:孟建民,传真0471-6286603,邮箱: mjm6964743@163.com。
附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