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引种〔2017〕第3号
关于2017年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
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第三批)的公告
各盟市农牧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264个玉米品种和11个大豆品种予以备案。现将引种者提交的引种备案品种的名称、引种单位、育种单位、审定编号、原审定适宜种植区域、引种适宜种植区域等信息予以公告。
请各盟市旗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引种备案品种种子的质量和真实性。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引导宣传力度,对备案品种进行评估跟踪,及时上报不适合本区域种植的备案品种,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同时,引种备案单位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推广,认真做好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