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种站业发〔2020〕11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
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相关盟市种子管理站、承储企业:
根据《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农财发[2015]7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我站将于近期派出检查组对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储备任务落实情况。承储企业实际储备的品种、数量、质量与任务是否符合,储备种子是否实行专库或专区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专案归档等。
(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种子储备管理制度、措施(种子质量控制、管理人员定岗定责、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种子生产或购买凭证、入库台帐,储备期间种子质量监测记录等。
二、检查方式
(一)查阅档案资料。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田间检验、库检)、财务账簿、种子储备出入库记录等。
(二)现场检查。包括查看仓储条件,储备种子的品种、数量与标识等。
(三)召开座谈会。召开承储企业座谈会,了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工作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有关盟市种子管理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辖区内承担储备任务企业储备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各承储企业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三)对不能按照储备合同约定,如期足量储备种子的企业,将建议农业农村部,取消其承储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