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拟撤销品种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同时,对聚鑫2号、峰单191、丰玉26、金粮5、金粮8和大智563等6个已审定品种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初审通过品种的各试验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等,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种业信息网查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包括异议内容、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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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