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审定会议纪要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一、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专业委员会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专业委员会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禾谷类、油料类、根茎类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共计29人参加会议,各专业组组长主持会议。
会议期间,各专业组认真学习了审定委员会工作守则、品种审定、认定标准等。通过学习、讨论,与会委员和专家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使命和责任,同时对当前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专业组会议上,与会委员和专家坚持“选拔优良品种、保障用种安全”的原则,一致认为:可以适当放低产量标准,但要严把病害、倒伏倒折等安全风险,依据市场需求,对提交会议的171份材料进行了初审。经各专业组认真审核、评价、表决,初审通过了144个品种(审定111个,认定33个);未通过22个品种(审定17个,认定5个);缓审5个品种。
二、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常务委员会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六届五次常委会于2015年12月29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品种审定委员会常委会副主任委员贾跃峰主持会议,13位常委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常委会对各专业组初审结果进行了审核,特别是对油料专业组因病害超标未通过初审提交到常委会的10个向日葵品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常委们一致认为,病害超标在生产中推广具有较大风险,为了慎重,常委会对未通过初审的10个向日葵品种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这10个向日葵品种未通过审定。最终,审定通过111个品种,其中玉米(含甜糯、饲用玉米)57个、小麦1个、水稻4个、高粱16个、向日葵15个、大豆5个、油菜1个、甜菜8个、马铃薯4个。
贾跃峰副主任做了会议总结。指出,本次会议是六届审定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大家不辱使命,认真履职,圆满地完成了品种审定工作。明年新修订的《种子法》开始实施,新《种子法》变化比较大,只有5种作物被列为主要农作物,其他作物改为登记。在目前配套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种子管理部门要适应这种新变化,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做好相关工作,防患于未然。
贾跃峰副主任指出,在审定品种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标准,尤其是病害方面,审定品种要做到宁缺毋滥。要积极引导品种选育单位在品种选育过程中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当前,玉米霉变比较严重,鼓励企业从品种生育期、后期脱水上下功夫,多出脱水快、适合机械化收获的品种。
贾跃峰副主任要求,要遵守职业操守,以更高的觉悟、严格的标准,把握好自己,做好本职工作。要科学、公正、公平的审定品种,确保审定通过品种在农业生产上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