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和《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通知》(国品审〔2016〕1号)有关规定,现对“沃普611”等330个(玉米、大豆、小麦、水稻)引种备案初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5天:1月23日至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反映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宇燕
联系方式:0471—6285043
电子邮箱:nmgzyfzc@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初审结果(2024年第1批,总第20批).pdf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