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诚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诚信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和条件
申报企业是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会员单位,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3年以上,有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均有种子经营收入,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近3年没有失信违法行为,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未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企业法人近3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
二、时间安排
2023年6月30日前,企业将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张岩
电话:15847779119 邮箱:nmgzzxh@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13号305室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