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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常态化推进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的通知

2024-10-12 5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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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暨种质资源普查总结视频会和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有关部署安排,常态化推进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联合体(以下简称“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加快提升品种管理水平,夯实粮油等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品种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两个通道”试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品种审定“两个通道”试验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继续从规范试验主体管理、严格试验方案审查、加强试验质量检查、依法处理不合格试验主体等方面发力,把好品种试验质量关、市场准入关。加强品种选育报告的真实性核查,保证品种来源、育种方法、特征特性、选育单位等信息真实准确,对选育报告信息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要依法依规处理。对前期被通报整改的试验主体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治成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同步开展省级审定“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对存在试验不规范、数据不真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参照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两个通道试验违规行为处理原则(试行)》严肃处理,切实提高品种试验管理和质量水平。 

  二、加快“仿种子”专项清理。建立健全农作物“仿种子”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黄瓜、西瓜、甜瓜和番茄登记品种清理,抓紧启动油菜、辣椒、马铃薯等登记品种清理,对不具备DNA分子位点差异的品种要依法撤销登记。加快登记作物品种DNA指纹库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清理范围,从源头上强化登记作物“仿种子”清理。加快修订品种登记办法和登记指南,明确受理审查规范,细化登记指标要求,申请者申请登记前要开展DNA 指纹检测,具备DNA分子位点差异的品种方可申请登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品种登记受理审查,严格审核品种选育报告和试验档案,及时组织申请者全面自查登记品种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符合性验证。对在申请登记过程中有欺骗、贿赂等不正当行为和登记品种存在品种名称、申请文件、种子样品不实的,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自主DUS测试管理。建立健全品种审定试验和品种登记自主DUS测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从严格试验方案审核、试验过程监督检查和测试报告复核三个方面,强化DUS测试的规范性与真实性。国家级审定试验自主测试申请者应向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报备测试方案,品种登记和省级审定试验向省级种业管理部门备案。测试过程中出现测试人员与地点、近似品种、终止试验等重要事项变动的需向原备案单位报备。自主测试申请者应严格按照测试方案开展测试,建立人员培训、田间试验、繁殖材料、近似品种选择等管理制度,留存原始数据记录和相关档案,对测试结果及报告真实性负责。对自主测试不规范、结果不真实、编造报告等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规范品种命名管理。同一品种申请新品种保护、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推广销售时只能使用同一个名称。依托种业大数据平台加强保护、审定、登记品种名称查重核实,实行定期检查、逢报必查,确保品种名称的唯一性。对存在“一品多名、一名多品”问题的,按照单位自查、集中清查、依法处理的步骤开展品种名称清理。2024年12月31日前,属于“一品多名”的,由申请者确定保留一个名称,并依法取消其他名称;属于“一名多品”的,按照申请名称的时间先后顺序,后申请的应当重新命名。未在规定期限向原审批单位申请变更名称或重新命名的,严格按照《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严肃处理并集中通报,对于拒不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撤销相应品种审定、登记和品种权,三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者相应申请,强化震慑效应。 

  五、加强品种标准样品管理。统筹推进新品种保护和审定、登记品种标准样品管理,从玉米先行入手开展品种标准样品清理,完善国家品种标准样品库。国家和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按规定组织申请者在品种公示期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品种标准样品和DNA指纹,标准样品应与DNA指纹保持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标准样品或不符合要求的暂缓公告。今后对已提交入库标准样品的授权品种或审定品种,原则上不需重复提交标准样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品种DNA分子指纹公共平台,推动实施以“一品种、一名称、一标样、一指纹”为主要内容的品种身份证管理,发挥品种身份信息在打假维权、育种创新中的作用。 

  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常态化推进“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工作,作为种业振兴市场净化行动和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抓好部署落实,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引导,按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牵头开展“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试验及登记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分区开展飞行检查,接受业界和社会监督。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要牵头开展品种DUS测试和品种名称的监督管理,组织省级种业管理部门开展自主DUS测试例行检查和抽查验证,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和业务培训,加快提升品种管理质效,切实把好品种质量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周晓鹏 010-59192835 

                  吴凯峰 010-59193236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唐 浩 010-59198081 

                    张秀杰 010-59198101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曾 波 010-59194512 

                    李荣德 010-59194555 

  电子邮箱:zyspzc@agri.gov.cn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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