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种植发[2013]347号
各盟市农牧业局,厅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检测机构:
根据《农业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农种发〔2013〕5 号)和全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厅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农牧业局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大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力度。请将你盟市实施方案于2013年12月12日前报我厅种子管理站。
联 系 人: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刘占平 孟建民
电话传真:0471-696396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3年12月4日
抄送: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自治区人民政府
王玉明副主席,有关厅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