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
2015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和《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配套办法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2]3号)规定,经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专家组评审,批准核发林西县农研种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见附件1),批准核发兴安盟兴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8家企业《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