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1年品种审定材料的通知
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者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按照申请书格式(附件1),填报相关内容(其中品种选育情况概述要全面、详细,特别是亲本来源一定要描述清楚)。区域试验数据按照内蒙古种业信息网发布内容填报,自主试验数据由申请者提供并对真实性负责。
2、品质及抗性鉴定报告。申请者有品质及抗性鉴定报告原件的,自行填报并提供报告;我单位组织检测的,按照自治区种业信息网有关内容填报。
3、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按照《关于做好我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工作的通知》(内农种站品管发〔2017〕8号)文件要求,提供DUS测试报告(至少提供一份原件)
4、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二、申报程序
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nmg.gov.cn),点击部门-农牧厅-行政确认,按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事指南,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抗性和品质检测结果上传报告或将数据在word中填写后上传(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只收到检测单位发来的结果未收到检测报告,已在网站公布)。
三、其他要求
1、提交的照片要用相纸打印或冲洗后粘贴在A4纸上,在下方标注说明。
2、申请单位和选育单位处均需加盖公章。
3、申请单位与品种参试单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品种参试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提供原件)。
4、由于新冠疫情防控不能及时邮寄纸质材料的,按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恢复正常后,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13号)品种管理科。
四、联系方理
1、材料受理与咨询:崔晓红,联系电话:0471-62850430471-5332462。
2、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13楼27号农牧厅窗口。
3、申请书(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预备材料(附件3)、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作物种类相应指定邮箱。命名格式为:作物种类+组别+品种名称+申请单位名称。
大豆:发送到fxhfp@163.com;
玉米、小麦、水稻:nmgpzsy@163.com。
4、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受理日期截止到2021年2月5日。
附件 1.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