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品审办〔2022〕3号
关于受理2022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申请的通知
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受理2022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者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按照申请书格式(附件1),填报相关内容(其中品种选育情况概述要全面、详细,特别是亲本来源一定要描述清楚)。品种试验数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种业信息网发布内容填报,自主试验数据由申请者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品质及抗性鉴定报告。申请者有品质及抗性鉴定报告原件的,自行填报并提供报告;统一组织检测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种业信息网公布内容填报。
3.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按照《关于做好我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工作的通知》(内农种站品管发〔2017〕8号)文件要求,提供DUS测试报告(至少提供一份原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二、申报流程
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nmg.gov.cn),点击部门-农牧厅-行政确认,按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事指南上传有关材料(word版)。抗性和品质检测结果上传检测报告或将数据在word中填写后上传。
三、其他要求
1.提交的照片要用相纸打印或冲洗后粘贴在A4纸上,在下方标注图片说明。
2.申请单位和选育单位处均需加盖公章。
3.申请单位与品种参试单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品种参试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提供原件)。
四、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13楼农牧厅窗口。
2.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无需公章),申请材料模板发送至sun1988@126.com;
命名格式为:作物种类+组别+品种名称+申请单位名称。
3.材料受理:孙宇燕,0471-6286603;
业务咨询:傅晓华,0471-6285043。
4.受理截止日期到2022年3月14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